恩,有点道理

本帖于 2012-06-21 20:04:09 时间, 由普通用户 罗曼 编辑

当年我入籍归化时,有机会把我的名字全改掉,象什么李约翰啊,陈彼得啊,王大卫啊,张甲壳啊。不过我觉得父母给取的名,改了不好,就坚持用了原来的名字。后来与公司老外谈起此事,老外说这是各雷提丝特和丝马提丝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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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道理不见得是别人的道理,前提不同! -观众而已- 给 观众而已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6/20/2012 postreply 10: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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