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说,小说就要不落俗套,要吸引眼球,所以如过我写

本帖于 2012-02-15 17:53:47 时间, 由普通用户 舞女 编辑
回答: 我猜我猜我猜猜猜。。。。舞女2012-02-15 10:09:14

就写蓓秀返美后遇见了个美妞(不是美国妞,是美丽的小妞),对她特关心,特同情,陪她渡过了感情的困难期。小妞做事爽快,雷利风行的,很蛮的(man)。然后蓓秀就发现自己的性取向有了变化。。。。。。。

所以下一个出场是她,不是他

不知道蓓秀是谁,瞎说一气,请勿见怪

所有跟帖: 

俗俗俗!忒俗!! -Bluebell- 给 Bluebell 发送悄悄话 Bluebell 的博客首页 (32 bytes) () 02/15/2012 postreply 10:18:54

我们想过。可是你知道 -舞女- 给 舞女 发送悄悄话 舞女 的博客首页 (174 bytes) () 02/15/2012 postreply 10:19:27

要我说,应该还是个哥。 -一片老姜- 给 一片老姜 发送悄悄话 一片老姜 的博客首页 (108 bytes) () 02/15/2012 postreply 10: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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