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阿黄个性化言论~~不具备广泛群众基础~科学证明相爱在第8-10个月双方都有强烈意愿

本帖于 2012-01-09 07:29:56 时间, 由普通用户 舞女 编辑
回答: 情感与婚姻关系讲座阿黄0072012-01-08 17:49:39

接受世俗生活柴米油盐的考验~~~也就是结婚.

如果一个女人不幸爱上一个才华横溢的登徒子,他完全可以用这套理论来抵抗和她结婚.

当年的陈凯歌就是和你一模一样的言论,正大光明睡了那个谁.一点都没有首尾地快活了一阵子,然后byebye~~如果男人就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女人是否真的感到幸福呢~~她要是幸福她就不会写那本月子还是日子的~~~~~~~

还是那谁说的"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耍流氓"~~~~~~hiahiahia~~~~

我的看法是:婚姻对权益有保障,对情感也一样有保障~尤其是对弱者。(2人不可能是势均力敌,阶段性总有1个人弱)

社会对那种不是为了爱情而结婚之后安分守己做贤妻良母的人的宽容度其实是超过了对你我这样的女人~~~~~~~~~~~~~

所有跟帖: 

我没干什么,社会宽容我干嘛,让我直接祥林嫂得了,呵呵 -阿黄007- 给 阿黄007 发送悄悄话 阿黄007 的博客首页 (44 bytes) () 01/08/2012 postreply 19:01:29

晚了~安了~回头再说哈~~~ -舞女- 给 舞女 发送悄悄话 舞女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08/2012 postreply 19:14:16

晚安,好梦:) -阿黄007- 给 阿黄007 发送悄悄话 阿黄007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08/2012 postreply 19: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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