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岁那年,认识了好几个27岁的女人。不是学美术的,就是学服装设计的,然后全转行做室内装修。因为这个来钱快。深圳。
阿芳是我哥哥的前女友。或者说是挂名女友。我哥哥托她照看我一下。他自己在外地有活儿。房租还是我哥在付。2个人全都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当我是小傻瓜。
我不介意,因为我刚高中毕业没有工作搬不出去。
我哥哥给阿芳1000块钱让她给我买几身衣服,别让人看出来是乡下来的。阿芳拿出她的一大堆旧衣服,给我搭配了几套。我欢天喜地。她见我憨,大家就成了朋友。即使在他们散伙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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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还想听吗。。。。。金钱夹缝中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