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三桩母杀子案的动机(上)

本帖于 2011-07-15 11:34:55 时间, 由普通用户 罗曼 编辑

中国人讲:虎毒不食子, 好象在国内的时候也很少听到母杀亲子案,所以每次在美国听到母亲杀孩子的案件都很难理解,什么样的女人能下此狠心呢?又是什么导致她们这样做呢?

头一桩是加州的susan smith命案。记得那时我来美才一年多。由于刚刚经过著名的辛普森案,大家都对美国的司法制度不抱信任。忽然一日,电视各台都在转播一位白人妈妈哭诉的新闻,这位妈妈就是susan smith。记得她长得挺不错,在镜头前泪眼汪汪,常常说着说着就禁不住哭出声来,她前夫就抱抱她,跟她一起祈求绑架者归还孩子们。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她的故事:那日她开车带两个儿子(一个十几个月,一个几岁)外出。当她停到一处红灯时,忽然一个黑人强行打开了她的车门,用枪逼她出来。那人进到车中,开车而去,带走了她的孩子们。她即使报案,警察把周围的路都封了。就这样,她们在电视上从这台哭求到那台,我同全国人民一起都期望赶快找到小孩子们,特别是看到那两个小孩子可爱的照片/录像,没人不心痛。九天后,正当全国人民都咬牙切齿地痛骂那个(黑人)劫车犯时,甚至加州又快闹起黑白之战时,警察宣布逮捕susan smith,因为她终于坦白是她把车开进某湖中,故意淹死孩子们。警察在那湖里打捞出了她的车,里面有两个小孩子的尸体(都还系着安全带)。动机很简单:她有钱的男友提出不喜欢小孩子,所以她就决定干掉他们。可想而知当时全国人民(包括我)有多么愤怒:她不但亲手杀死儿子们,还敢在全国电视上忽悠大家的感情!!我当时实在不理解她的行为。她的辩护律师拿出了美国律师的杀手锏:声称她从小被养父性侵犯了,精神不稳定,曾几次试图自杀等等,反正都是因为她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才导致她精神失常而杀人,不全是她的错。她最后给判了几十年的刑。

第二起是德州的Andrea Yates案。此案不奇,只是极端残忍:Andrea Yates,一个曾经的护士,后为5个孩子的妈妈,在自己的家中把5个孩子一个一个地在澡盆里淹死,前后总共一小时,然后她投案自首。Andrea Yates在案发前几年前,也就是他们第4个孩子出生后就患上了严重的产后忧郁症,她曾多次试图自杀,并且被住院治疗。当她出院前,她的大夫建议她不要再生孩子,否则肯定会复发。但她们夫妻是很虔诚的天主教徒,信奉自然孕育,所以她出院不久再次怀孕。第五个孩子出生后不久正巧她父亲病故,Andrea Yates旧病复发,再次住院,出院后还被要求随时有人陪同她。案发当天,就在她丈夫去上班和她母亲来陪她的一小时之间,她杀了所有的孩子。当年在德州初审时,从她的丈夫到大夫都认为她是因为精神失常而杀人,但她还是给判了故意杀人罪,检方甚至要求死刑,最后陪审团判她无期。经过几年上诉,Andrea Yates才被重判因为精神失常而无罪,被要求关入高度警戒的精神病院进行治疗。


此案使我印象极深是因为当时同一个好友的聊天。当时我们都做了妈妈,我同她讲实在不能理解她怎么能如此残忍,特别是面对大孩子们的挣扎。记得我那位几十年的好友(中国人)同我讲:"我其实很同情她,也很理解她。当我自己孩子出生后,我也好几次特别悲观,特别难过,觉得有了孩子后生不如死,真不如和孩子一起死了。"我几乎不相信她,记得还问她:"怎么会?!你LG那么体贴,还有父母在身边照顾你和孩子,哪里还不满意?"她当时很无可奈何地说:"压力呀。想想忽然要对一个生命负责,想想这世界上无数种可能伤害孩子的可能性,也许真的就是一种疾病,反正就是觉得很无望,真的觉得是个错误,唯一只有一死可以解决。还好,过了一段就好了。" 也许有些事情真的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真能体会那种感情,但产后妇女的心理健康好象也是在这个案件后得到极大重视,并不是每个女人生了孩子就自然有能力照顾好孩子。

所有跟帖: 

等着看下... -三十没立- 给 三十没立 发送悄悄话 三十没立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14/2011 postreply 09:54:20

还是不理解。。 -林笑- 给 林笑 发送悄悄话 林笑 的博客首页 (68 bytes) () 07/14/2011 postreply 10:47:13

能杀亲子的人都是病态吧,我猜忧郁症者把死当做解脱吧, -fpxjz- 给 fpxjz 发送悄悄话 fpxjz 的博客首页 (39 bytes) () 07/14/2011 postreply 10:54:02

不是谋杀 -舞女- 给 舞女 发送悄悄话 舞女 的博客首页 (298 bytes) () 07/14/2011 postreply 11:24:27

Andrea Yates的案子还记得 -redplum- 给 redplum 发送悄悄话 (263 bytes) () 07/14/2011 postreply 11:19:20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