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哥,我是这么理解的,

本帖于 2011-06-12 19:20:39 时间, 由普通用户 罗曼 编辑

杜克非在接到初恋女友的电话之前就想过:“真的要按照孙其川的要求去那样判夺一个无辜孩子的人生吗?那真的是在作孽啊!”这是原则。

 

杜克非明知自己会有什么后果,却那么判,这是有情有义。

 

我倒是觉得审判结果出来一个月后就被调职。好像快了点,不太合乎程序,除非杜克非让人抓了别的小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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