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呢.你真的不必有太大的心理负担.网络上这点事,不过就是个乐子而已.第一,没有欽赐的状元名号.第二,没有白花花的赏银.谁会去真正计较那个谁是一,谁是二呢.
再说了.以我的见解,这个投票评选只不过是为了把赛事推向高潮.让大家来参与而已.并不是真正意义上那么严谨的评选.你真的不必太在意这个.
把这层意思,我给你简单的展开来说.
一,参赛作品36首,参赛作者32人.仅从这一点来说.就不太符合规范.因为有四位作者投了两首参赛作品.这个要严格说,是不正当竞争.但是,活动规程里没有这一则,就不能说四位作者犯规.
由此可见,主办者的初衷,只是为了搞个娱乐活动.让大家以诗会友.目的在于乐.不在于比.
另外,我用马甲投稿也曾咨询过组委会,还是被欣然接受了.这个也说明了.主办方只是想让更多的作品参与活动而已.
二,参赛作品36首.参加投票者40人.而且投票的基本上都是参赛者.
这个数字说明了.这并不是一个圆满的完美的评选结果.假如参与投票者达到了400人. 其实,我认为,<花祭>还是会遥遥领先的.
三,我再透露个秘密.我用马甲投票了.
因为我那个马甲也参赛了.我给自己强辩的理由是,我把马甲作为另一个人.所以参赛作者是32人而不是31人.作为参赛者的一员,我的马甲有权利投票.而且马甲和若鸿投的票并没有重复,不算是恶意投票.
但是,根据常识去理解,这也是不正当竞争.因为我一个人投了六票.当然,我没卑鄙到用马甲给若鸿去投票.我用马甲去投票的原因,是因为我用若鸿投了三票后,还是觉得对不起另外三首.
所以,就算贾老师多投的两票不作数,那么同理,我的马甲投票撤消.那么,你仅仅是少了白班一票而已.因为我的马甲投了白班一票.并且,也没影响到其他的人的名次.因为马甲也投了40一票.若没有的话,那么,18以16票居首位,你的5以15票次之,40是10票居三.
最后,我再强调一点,<花祭>是一首非常好的诗,不服不行,你们现在去看看邻村的几个MM评诗.
尘凡,你的文字是有口皆碑的.不需要为这点儿小事不安了.开开心心灌水!快快乐乐写诗!
继续爱你.粉你,捧你,顶你!期待你新的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