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板娘改过的网恋协议.

本帖于 2011-05-21 08:22:23 时间, 由普通用户 若鸿 编辑

我最近缺勤太多.都快一个月前的帖子了.到现在才有完整的时间回复.

老板娘原帖之链接: http://bbs.wenxuecity.com/70s/391135.html 

先附上老板娘的原文:  

1,不能仅限于70哥哥。如果不是70哥哥,如幸运签得协议,应入赘70。

2,若成为鸿的爱人,板娘定当处处讨好他。

3,如能让若鸿开心。就算应征失败也是英雄。

4,应允许吵架。而且要允许围观,要让俺们有机会积极参与群殴。

5,。。。。。

等见到你上来我们再细谈



1,感谢老板娘的恩典. 刚开始看到这个时,我犹豫过.现在想通了.应该全面撒网.重点培养.

所以决定更正为: 如果不是70的GG,我们就把他变成70的GG.

2,板娘不能屈尊去讨好他.

如果他不会讨好老板娘.就让他从哪儿来回哪儿去.

3,这句话琢磨了下,有道理. 请老板娘授予他英雄奖杯.

4,吵架嘛.是我最怵的事情...也不是俺强项. 不过为了让大家有机会参与网上家政.我就努力多陪他吵架.当然,以对方吵为主.我做好防守工作.然后 你们就开始群殴吧!我喜欢看群殴!

5 ........ 我就自行领会了..

 

 

所有跟帖: 

行...啥时候开始执行? -雪晶- 给 雪晶 发送悄悄话 雪晶 的博客首页 (18 bytes) () 05/21/2011 postreply 06:20:39

伺机....你们要协助我.比如.关门.群殴,直致对方不反抗. -若鸿- 给 若鸿 发送悄悄话 若鸿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1/2011 postreply 06:32:47

行...那一定要老板娘支持才行得通... -雪晶- 给 雪晶 发送悄悄话 雪晶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1/2011 postreply 06: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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