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女儿小时候,因为我们在美国没有家人,我曾经问过我的一对在美国的好友夫妻是否愿意在我和老公同时出意外时替我们养大我们的女儿,当然我们的遗产也大部分归他们做为费用。这对夫妻有个和我女儿同龄的独生女。两个小人可以玩到一起。选择这对夫妻托孤是因为我相信他们的人品。女方是台湾来的ABC,虔诚的基督徒。男方是我的校友,也是关系很铁的哥们,价值观保守的瑞士人。他们都不是特别折腾的人。所以比起我的其他条件合适的朋友,更令我安心。911后我和老公不敢我们两个同时上飞机,一个或两个小孩在地面。要分头飞,一个在地面陪小孩。现在女儿成人了,我们稍微放心些了。万一我们出事,小弟弟可以由姐姐养大。
我们这些在美国没亲戚的人都面临这个问题。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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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老大就是弟弟的第一监护人
-凊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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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2023 postreply
18: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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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肯定很能干。
-香草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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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2023 postreply
18:5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