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家大哥(brother-in-law),所以是真事儿哈!
大哥早年学习一般,高中毕业后去了外州的一个私立教会大学(老伴儿兄弟姐们五个,三个都去的这个大学)。在那里碰到了他的野蛮女友,大嫂!
此处略去数千字。。。。。(大意是,大嫂家没看上大哥,不同意。大嫂家是牙医世家,白富美那种。大哥家虽然也是医生世家,但是一家子人喜欢土地,所以世世代代的喜欢买地,买农场。闲暇时光不去beach啥的,却都喜欢去农场里干农活。所以大哥家境虽好,但做派很乡下。并且大哥一心毕业后回老家种地,大嫂家一心让她留在身边。两个人老家离得挺远哈。)
结果是,大嫂和家里闹翻了。一毕业就和大哥结婚了(工作还没有呢哈)。大嫂坚定地跟着大哥,你去哪儿我去哪儿。大哥就带着大嫂住进了家里的农场。等于是给他老爸打工,房租免了,另外每月还开点工资。他们在那里住了三年,大哥发现种地这事其实并不简单。所以三年间,他们接不开锅的日子也是很有一些的。要说大嫂真是爱大哥,那么个白富美就因为这个叫“爱情”的东西,在农场里苦哈哈地过了三年,啥抱怨也没有。
后来尼,大嫂父母憋不住了,开始主动联系女儿。并进一步建议把他俩都安置进大嫂他爸的牙医诊所里做事。
此处再略去几百字。。。。。。(大意是,大哥不愿接受,但是大嫂愿意。)
后来尼,他俩就搬回大嫂老家在大嫂他爸的牙医诊所工作了。大哥老实人,也算是干一行爱一行了。踏踏实实洗了两年牙,老丈人也越来越喜欢这个乡巴佬女婿了。于是老丈人一路指导着大哥进了dental school,之后大哥接了老丈人的班。大嫂开始专心生孩子,养孩子,收养孩子并且几十年如一日地 rules the house!
他家的娃们也继承家风,三个成家的孩子里两个都去非洲收养了孩子。
结论是啥?你们去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