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都是先有问题,才有法律法规。当新的问题超出了原有法律法规的覆盖,或者体现出原有法律法规的漏洞时,当然要增添或修补。宪法尚且还有修正案,更何况养娃的规矩。中国也有亡羊补牢一说。
这次的问题,我认识是父母对于孩子精神世界成长的认识落后于实际了。没有提前想定这种情况。如果是我来处理的话,首先会提出反对买的意见,但是即使没有被听从,也不会着急上火。归根结底,不就是一台电脑嘛,多大个事儿呢。接下来,修补政策漏洞,要求在支付一定的住家生活费之后的结余,才是他的个人财产。同时明确个人财产可以自由支配。但是也会强调,谁的家谁做主,这个房子里不可以出现的东西。例如,香烟,烈酒,大麻,以及一切不利于妹妹成长的东西,这个的解释权在我。并明确惩罚措施。
整体来说,现在出现这个问题,我认为是个好事。是个让他开始进一步体会,义务和权力的好机会。从我挣得都是我的,我从你那里拿什么也是应该的状态前进一步。世界应该是对等的,索取了感情就应该回报感情,索取了金钱就应该回报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