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權誠可貴,自由價更高;若為生命故,二者皆可拋。

来源: 南天北云 2012-12-19 07:15:12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1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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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世們,請尊重生命啊!

所有跟帖: 

原诗可是自由高于生命的.赫赫. -大号蚂蚁- 给 大号蚂蚁 发送悄悄话 大号蚂蚁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9/2012 postreply 07:18:03

沒有原詩,這是俺的詩。君不見十惡不赦的死囚的生命如何被尊重? -南天北云- 给 南天北云 发送悄悄话 南天北云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9/2012 postreply 07:33:00

如果十惡不赦之人侵犯你滴领地,你有权开枪 -朱哥靓- 给 朱哥靓 发送悄悄话 朱哥靓 的博客首页 (22 bytes) () 12/19/2012 postreply 07:45:00

卑躬屈膝,苟且偷生,奴颜媚骨,苟延残喘, -qiaoshe- 给 qiaoshe 发送悄悄话 qiaosh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9/2012 postreply 07:26:31

槍手若不是自戮,他的生命會被普世尊重,厚哮! -南天北云- 给 南天北云 发送悄悄话 南天北云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9/2012 postreply 07: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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