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对方根本不承认回头找我孩子算帐的行为.
校长说,我知道你孩子很乖,绝大多数时间很听话,很会照顾别的孩子.
我问,既然你都这样认可我孩子的平时表现,那么你认为他犯这样一个大错是毫无原由的?一个平白无辜的孩子就这样被一个又乖又听话又会照顾别人的孩子生这么大气咬成这样?
然后校长说,当时没人挑衅你孩子,如果有,你找出来我们改正错误.
好了,现在皮球踢回给我了,"要调查你自己调查去."
那这是什么意思啊?不认为我儿子说的是真的?还是说校长也认为对方有所隐瞒但对此没办法?
这还不气人吗?要我调查,我才不查呢!我才不花这时间呢.你们爱查不查.不高兴了我就走人,所以当初咬他就咬对了.先告状的就占便宜,好么,长得高大不如能说会道.
与其到现在死不认帐,死无对帐,不如当时就发了狠收拾他.所以我儿子做得对!文明解决不了问题,那就用野蛮来解决.打了人我们认,还认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