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你的案子是八月以前的欠租,和八月份收不到租没有关系。我只就你的案件评论,八月份收不到租,是另外一回事。
你有两个选择
(1)坚持赶人,那么现在拒绝租金,坚持出庭要求对方搬走并赔款。出庭前不能收任何租金。
(2)如果接受了租金,你的案件就不能继续下去了。哪怕是部分租金,只要你cash check,就说明你和解了。现实中债主往往为了拿到钱而同意欠债人付一个百分比,你cash check,对方就可以说你们有和解,案子很难继续下去。
最后,8月租金收不到,是另外一个案子,需要重新发notice,按新案子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