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了近两个月的时候,即11月底,大家知道加拿大的11月底夜晚已经是零下了,我还有小孩。夜晚我得不停的起来给孩子盖被子(我孩子睡觉不老实,被子爱掉),这样我白天还有繁忙的工作,夜晚老睡不好,非常frustrated. 我就告诉我的lanlord,我不会再给房租,暖气一好我会立即给房租。我的房租是交第一个和最后一个月,中间给了11月的predated cheque.11月底时我已经给了三个月的房租。我们的lease也是三个月,之后按月租。结果我的landlord立即变脸说12月1号不给房租是非法的。她之间给我送过electric heater两个。我也很生气,告诉她我租的是townhouse with a functional furnace, not a townhouse with a heater. An electrical heater can not be a replacement of a furnace.房东看我这么说,立即又说她没钱同时pay mortgage and fix furnace.她需要我的rent来pay mortgage. 她的creidt已经让她从银行借不到钱了。如果不给钱,她就要推迟修理。她也承认那不是我的problem.
我忍不住心软都通知要给她房租了.结果就是那接骨眼上,我家人冻病发高烧不得不去emergency room呆了一夜,我第二天不得不请假在家睡觉。之后所有知道我事的人包括邻居老太太都认为我不该shifting her problem to my problem.而且认为她是为省钱找小公司才一拖再拖,根本没管我们是否受冻。大公司很快就可以修好。我就call了enbridge,结果人家说换新的furnace, In a couple of days it can be done. 如果需要order new parts,也可以with 24 hours. 不管他们夸大与否,总不至于两个半月吧?(我得landlord说要12月11号才能有人来修,15号保证修好。)在精疲力尽的情况下,我没付rent. 结果我的landlord 先来一封信说,她order 的parts,人家工厂给别的客户了,她得从新order,一月才能来人修。大概怕我告她,又来一封信,说terminate my rent. 她需要take the townhouse for personal use. 从发信之日算起一个月以后,即一月11号要我搬出。看完她的信,我立即决定12月底搬出。实在不愿跟她打交道了。我的landload是个黑人。
整个事情下来,我真的很生气。现在12月已是大雪纷飞的。我本来睡眠就不好,加上这三个月夜夜得频繁起来给我小孩盖被子,我都快崩溃了。加拿大是有法律要求房屋的温度在18度以上。感觉我得房东是实在太差劲。我这么不吭声的就搬走实在太便宜她了。我能不能要求她返还一半的房租?因为感觉寒冬里没有暖气的townhouse还不如有暖气的地下室。我应该只付给她低于地下室的钱。我并不在意她给不给我钱,只是这样不吭一声太便宜她了。她还不知怎么再欺负下一任房客呢。不过我如果起诉她,她也可能反咬一口,借故维修房子把钱算在我头上,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还是我应该let it go? 算作人生的经历,再也别这么轻易租私人的房子?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