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是这样的:
车祸前一天下了一场大雪.第二天我去办事,把车停在停车场的二楼(露天,只有ONE UP RAMP和ONE DOWN RAMP,RAMPS ARE VERY SHARP AND NARROW).当时没有任何警告标识,UP RAMP也没有任何积雪或冰. 办完事后开车走,发现DOWN RAMP有5MM的冰,在DOWN RAMP的拐弯处发现前面有两辆车撞在一起,我刹车后也只能向下滑,撞向前车.据前车司机说,第一辆车打滑撞向墙, 十分钟后,第二辆车下来也刹不住撞向第一辆车.我是第三辆,在撞向第二辆车之前,第二辆车的司机已经在DOWN RAMP STUCK了十分钟出不来(DOWN RAMP很窄,车的两边都卡在墙上打不开).我连忙下车上二楼停车场挡住不让其它的车下来(二楼大约停了八辆车).十多分钟后警察来了,让别的车用UP RAMP下去了.
汽车保险公司说是我的错,让我赔偿第二辆车(保险公司赔,但加了我的保费,加出的保费跟赔偿费差不多),第二辆赔第一辆.后来我向警局要当时的REPORT, REPORT上写着市政府应该洒盐或CLOSE停车场,停车场的BARRIER REMOVED. 后来我写信给市政府,市政府的保险公司调查后回复:他们的工作人员在前一天凌晨四时(即车祸发生前十二小时)检查过停车场,当时BARRIER还在,但因为政府BUDGET不够,所以第二天没有检查,忙别的去了.总结就是:市政府不赔.
我上小额法庭CLAIM,市政府回复:1.我们应该在事发后两个月内写信通知市政府.2.市政府的任务分等级,停车场不是最重要的等等.
因为车祸后正好是圣诞和元旦假期,汽车保险公司和警察的REPORT就花了我差不多一个半月才取到,看到警察REPORT后我才写信给市政府.即二个月零四天才写的信).
我们当地法律规定所有PROPERTY的业主都要在上午十时前清理门前人行道的积雪,否则属违法.
为什么市政府可以不清扫自己的地方,市民不干就违法.请教老猫有什么建议,只是想TRY MY BEST争取.
不胜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