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金毛"惨案再现!"街头杖毙式"执法再惹争议!
原创: Voice for voiceless 让爱终结流浪 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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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的最后一天,湖南长沙一金毛犬被残忍棒杀的报道引起中外舆论哗然!
今天——2018年的12月,又一条金毛被棒杀的消息在社交网络被再次刷屏!
同样是12月……
同样是金毛犬……
同样是被打到血肉模糊……
同样倒在血泊中的身体……
同样发生在公共场所 ……
同样处以己被控制状态……
同样是被"执法者"杖毙"……
在中国经常看到执法者用当街血腥杖毙"犬只"的方法来处理他们认为"危险"的犬只。
长沙金毛事件:
四川阆中及贵阳乞讨者的伴侣狗被打死事件:
四川绵阳捕杀的“流浪徳牧犬”事件:
很遗憾的看到在21世纪的今天,中国某些地区的执法人员在“控制流浪犬及走失犬”的手法上还在使用着与“清末民初街头砍头示众”的类似方式!
难道这些部门在应对犬只突发事件时难道只剩下棍捧了吗?!
既然有拿棍棒的时间,那为何没有拿抓捕套杆或网的时间呢?
既然在每次惨案发生后很多执行部门的发言者
均表示下次会注意一下抓捕方式,
那么为何至今为止这些执行部门的维稳工具还只有棍棒呢?!
作为拿着国家拨款的部门,应急事件的处理部门难道连最基本的专业配置都没有?
况且这些“执法行为”本身就体现了涉事执法人员对法律认知的欠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4条,
反对将任何形式的暴力呈现在青少年面前。
当着孩子的面杀动物,涉嫌违法!
今天我们需要讨论的是:
对于有确实伤人行为的犬只
应该以何种方式处理?可以免除牠们的痛苦,也更能被大众接受?
那就是以人道处理的方案!这是唯一的科学及人性化的有效方案!
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未能从以往的错误中学到教训,
原因是因为没有对每次“执行”进行监测与评估!
这些惨死在棍棒下的“金毛”
巳为牠们所“犯过”或“根本没犯过”的“罪名”
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那么屡次用无效及不当行式处理犬只的执行者呢?!
被杖毙后犬只的去向呢?
既然是“执法”就要确保权力能有效在阳光下运行!
如果说“文明”与“野蛮”之间存在的矛盾的话!
那么这种偏离人性化的暴力执法行为就是那根导火线!
今天2018年的12月……
让我们为牠们点起一支蜡烛……
走好……天堂没有杀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