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下層法院在技術上有任何錯誤,或是有明顯的違反憲法所給予他的權利。
(B)警方的證據有明確的錯誤,如雷達槍在使用前沒有按照規定校准。
(C)警方根本抓錯人了
老貓會建議您們將您的理由用書面寫下來,清楚的說明每一個您們的觀點,然後上庭去試試,因為整個問題的關鍵是在於他有沒有超過當地的速度限制,如果沒有他就沒有錯,如果超過了,他就是有錯
至於請律師,除非您們有非常重要的理由,根據您的說法實在看起來沒有必要。
• 上次是地区法院,这次是巡回法院,重新再审一次 -小奔奔- ♀ (102 bytes) () 06/05/2007 postreply 20:21:46
• 沒有用,您先生所用的技巧人家法官見得多了。 -單身老貓- ♂ (342 bytes) () 06/06/2007 postreply 13: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