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找人的问题还在寻找中, 再次谢谢) 有人在过户前搬了进去,因为是远距离投资驱赶很困难, 现在换了一个律师希望尽快把她赶走。
去年6月份写了封信给这个老赖,指出她一个人用二个名字、作伪证。今年她不装了只写她自己的名字、拉了二个垃圾朋友说他们和以前的owner有租约,而且签的日期三个都是错的(2023), 明显就是一个人签了三份(Prejudgment claim of right to possession)。律师和法院不管这种破事, 可不可以报告警察, 把她填的漏洞百出的表一起寄给警察? 依照大律师的经验警察会不会管这种事? (虽然2022年初小额法庭判她欠房租$2万元,她一分不付、还一次次理直气壮出庭)。
感谢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