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位“法居士”没有执照,他的行为涉嫌“无照提供法律意见”,这在美国所有的州都是违法行为。各州检查官可以对此提出刑事起诉。
如果这位“法居士”有执照(只是假定,我相信他没有,因为只要在美国念过一年级法学院,就不会象他那么对美国法律无知),他的行为已经则违反美国律师协会的职业条例。职业条例不允许执业律师在网上向非客户提供法律意见。有的律师曾经因此被罚。
俗话说,有病乱投医。在美国遇到法律问题时,最好不要这样。否则,后悔都来不及。
• 回复:“法居士”行为is OK -theanswer- ♀ (343 bytes) () 09/23/2003 postreply 20:30:00
• Kidding???????? -还骗哪!!!!!!- ♀ (94 bytes) () 09/24/2003 postreply 05:52:00
• 穿个马甲就以为 -别人不认得你了...- ♀ (0 bytes) () 09/24/2003 postreply 06:05:00
• 回复:“法居士”行为的法律分析 -2nd_amenda- ♀ (311 bytes) () 09/24/2003 postreply 09: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