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我插一句可以么?向您请教。

来源: 法律顾问 2004-01-30 07:22:00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50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法律顾问 ] 在 2004-02-03 07:43:44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回答: 与法居士兄探讨法律顾问2004-01-30 06:42:00

Bodd 兄, 谢谢你在楼下的支持。 弟认为“法定分居”的在法理上的意义在於将一个存在的,不稳定的和隐秘事实状态变为一个稳定的公开的法律状态。 其客观意义在於使分居配偶享受“准离婚者”的待遇, 比如楼下这位女士如果有法定分居文书的话就不必处处提供配偶的签字了。

Bodd 兄指教



所有跟帖: 

原来如此。多谢兄台指教。 -Bodd- 给 Bodd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30/2004 postreply 07: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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