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陈述,也会觉得是在争论”,那是你的思维方式。陈述事实就是陈述,也许你认为事实不符合你的观点,就以为是

来源: 笑薇. 2016-05-23 09:43:4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837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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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陈述的意义慧惠2016-05-23 08:39:39

在和你争论。有人喜欢以自己的观点说服人,有人喜欢道出事实,由读者自己做出结论。以事论事,与讨论者无关。当不同的两种讨论方式碰到一起了,讨论就不在同一点了。你说经常不能明白我的“反应”,不明白你说的“反应”是什么,“反应”这个概念通常指的是五个感官的reaction,但是猜想你是在说不能明白我对事件的立场,这是无立场的陈述方法的目的。只是提供信息,不带有立场。这是一种讨论方式。带有个人立场的讨论是在双方都有足够的事实之后的另一个讨论。不能说,没有立场的信息是“说话没有意义”。信息在决定立场时是非常有意义的。比如说,我提供了欧洲国家的厕所法律一事,不是每个关心此事却不知发达国家都有厕所法的读者必要的信息。至于你所说的这法律好不好笑与人家有没有法是两回事,因为那是你个人的judgement。每个人都有自己看法,但是只在具有丰富信息时确定的立场才更合理,至于个人立场那不是我的focus。你说,我说的事你不明白,这不奇怪,我从来不寄期望每个人都懂我说的事。对于你评价柠檬,与欧洲国家有厕所法律就更无关了。关于柠檬的讨论我不奉陪。再说一遍,我不是在发表个人见解,对评论不感兴趣。no judgement。很多时我是在给读者信息,使得他们有更多的资料帮助确定自己的立场。如果你认为读我这个“学识丰富”(你的话)之人的贴是浪费时间,就别看我的贴了。我不会再回复你的讨论,因为他已经不是法坛的目的,留下空间让大家讨论法律问题,而不是个人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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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个人攻击” -- 这个就是我不明白的反应,你从哪里得出这个东西?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75 bytes) () 05/23/2016 postreply 0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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