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谢谢各位的回复,学习了。我承认没有及时付费我有责任。关于地址,有童鞋说我要确保hoa有我的正确地址,我同意,可是我已经发了几次信通知更新我的地址,并且收到确认回复。难道这还不够吗?这个地址问题就是我想要争辩的关键,我认为我的责任就是没有及时付费,我可以付late fee,但想把 pre lien 和 lien的费用给要回来。我已经在得知情况的第一时间全部都付清了,现在在和hoa交涉希望能把lien 和 pre lien的费用给要回来。我认为没有收到pre lien 和 lien就不是我的责任.他们寄的是挂号信,因为地址不对被邮局退回。我想如果不是要确保收件人能收到信,那为什么要寄挂号信呢?他们在已知地址不对的情况下,继续发lien到同样的错误地址,这不是有点滥用职权,草菅人命的感觉吗?这个程序上真的没问题吗?再说如果这样的话,他们寄到错误地址都不用负责任吗?在我看来就是管理公司的失误,没有更新我的地址造成的。所以才特别不服。
不过看来大家一边倒认为管理公司没问题,那有什么好的建议可以和hoa协商退一部分呢?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