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就是按照小额法庭的规定,被告可以FILE另外一个FORM来告第三方的。我现在就是不明白,为什么很多人说应该都告?如果两方都必须告,那么我的CASE被搅黄的机会就很大。我找不到那个CONTRACTOR。
我现在的策略是,第一,要求被告FILE另外的F10A表,让他自己去告他的CONTRACTOR。第二,是被告没有提供他与CONTRACTOR之见的合同,就无法证明那个人是他的CONTRACTOR。所以我不接受把CONTRACTOR列入被告的要求。这是我的策略。所以在这里想多问问,看还有没有别的法律法规可以把这个砸得实点。只要这个搞定了,我有证人,有照片。我就不怕了。谢谢你。
我现在的策略是,第一,要求被告FILE另外的F10A表,让他自己去告他的CONTRACTOR。第二,是被告没有提供他与CONTRACTOR之见的合同,就无法证明那个人是他的CONTRACTOR。所以我不接受把CONTRACTOR列入被告的要求。这是我的策略。所以在这里想多问问,看还有没有别的法律法规可以把这个砸得实点。只要这个搞定了,我有证人,有照片。我就不怕了。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