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几个疑问:
1。你一个月中见了你房客几次?比比大夏的管理员见她的次数是多还是少?为什么你就那么相信房客而不相信她的邻居和管理员呢?
2。公寓要执行访客登记制度很正常,有的地方甚至还要scan访客的id卡, 因为外来者进入了私人领地,就像别人进入你家一样是否必须得到你的同意呢?对于公寓,由于居住者多于一户,那只要多数户主同意就应该被视为是规则了。这和歧视有何关系?除非人家只检查你的房客不检查其他访客。
3。美国的土地划分很规范的,居住地点是不可以做为生意场所的,以前我们附近有一家开了个家庭瑜伽授课中心,一到周末和晚上,路边就停满了车辆,邻居于是去市政府反映吵闹什么的,一纸勒令就要求他们另租场地开瑜伽馆,这和你家case相同吧?
不要什么事儿都和种族歧视挂上钩,她开掏宝店总要有客人来买吧,运货储存出货已经相当于在做生意了(不知道有没有上税?邻居要是一纸告到税务局,她还吃不了兜着走。),还有可能客人晚上来提货,邻居怎会没意见?而这些事你们事先是知道的,怪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