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主持這個論壇六年,即將邁入第七年,老貓從來在面對任何婚姻上的問題時一般都是"勸和不勸離",然而在新的一年,老貓將打破慣例,給予您一些相當個人的建議,如果有冒犯到您,請您原諒.
樓下 APT 網友是依據法律上的觀點建議您找律師看所謂的婚前協議,老實說,老貓個人會建議你不需要這麼做了,事實上老貓會建議您們應該考慮不要結婚了,(除非你需要對方幫助您辦身份),如果你們有緣就維持現狀,你們兩個人自己經濟上獨立,家庭用度一人一半,如果無緣,和平分手,你們互相不欠誰. 如果有孩子,他要不是與您共享監護權,同時負擔固定的 child support,就是放棄對孩子的監護權的要求,不再與您爭取監護權.(當然他也不需要負擔孩子的任何撫養的費用),您作為單親母親負責孩子的一生,在目前的情況,老貓很主觀的說,你們兩位根本沒有準備好共組一個家庭,或是更準確的說您的男友沒有準備好,(良心說如果他拿這個東西給任何美國女孩,(他能得到的最好的反應是一陣大笑,當然最有可能的後果是一個耳光) 良心說,他這個東西不是婚前協議,這是"馬關條約",您要是接受這個要求,您就不要後悔,講得租俗一些,依據您所提供的資料,對方所提的條件讓您"比路上找的小姐"還要便宜,如果您認為您的個人價值僅值這麼點,那您就繼續照對方的要求做下去. 老貓就不多說了.
一個人,不是一定要為婚姻而活,活得高興,活得精緻,真的比一個錯誤的婚姻來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