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帮忙给个意见。
我和男友在一起3年多了,他是我来美国后认识的第一个男友。他一直很照顾我,我们一起从我不会说英文到现在能愉快的交流,很不容易 对了,他是美国人。
现在我们准备结婚了,之前他几次对我讲要加我的名字在他的房产上,他的房子再有3年就还完了。我不想在没决定嫁给他之前占这个便宜,就没同意,但从思想上非常感激他。现在他提出要签婚前协议。他给我的第一个版本是,房子是他的,即便以后万一离婚,我也没份。婚前存款是他的,401K是他的,结婚后也是他个人的。 我当时就蒙了,什么都没讲。我已经快40岁了,将来也不会有什么好的收入。我试着接受他的条件,但怎么都接受不了,在我的交涉下,他同意7年后,房子我占10%。但是关于401k, 我还是不能接受。后来我想了个对策, 就是我挣得钱,先存到IRA,他存多少到401K,我存多少到IRA。他同意了,关于生活开销,他说开个个人账户,他存一部分钱进去,我有多少存多少,我们就花这个钱。当时我是同意了,但现在怎么想都痛苦。等有了孩子,我照顾孩子,哪有钱存IRA呀,那我以后的生活不是他给多少我就只能花多少吗?
首先声明,我也觉得我是有靠老公生活的想法才会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要是我能挣钱也不会这么痛苦了,可暂时我是看不到我将来会挣多少钱。
我可以接受他婚前的财产归个人所有,但婚后的也要分开,在加州是普遍存在的吗?婚后的401k是应该归他所有吗,关于房子,7年后我能占10%,虽然觉得委屈,但勉强也能接受,比没有强吧。
请各位大侠指点,如果是我错了,告诉我,我也不必再钻牛角尖痛苦了。
我男友除了钱上计较,别的还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