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UCB,是一个艺术组织搞的。后来因为没有资金或者人力,合并为西部大区,包括好多个州。
而全国范围内,有很多不同的小区,都是有能力就可以申办。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每个地区的获奖数量怎么定?评判标准怎么定?
再加上近一些年以来的政治正确,获奖的标准是否有另外一层因素?
本来就文无第一,所以不能太当真。
但是应不应该参加比赛,参加多少?我觉得要看孩子自己。不然就是双刃剑。
至于在升学过程中的作用,不仅仅看一次成绩,而是要表现出完整的package-----对艺术的热爱表现在选课、义工、比赛、业余爱好等等方面。讲一个故事,不能讲散了(样样都参加比赛,样样都好不一定效果好)。
也许我的观点过时了,不过是我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