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很報歉,"的經驗"同志,老貓並不同意這項看法,因為如果已經接到W-2 form 而不報稅,就是"逃稅"的行為,不論任何理由,如果國稅局來找麻煩對他(她)將來辦理移民的時候都有影響,所以您的想法不可行。(有漏稅紀錄屬於"不道德"行為,移民局有權拒絕申請)
老貓到以為,他們應該慮和學校聯絡將這比款項退還,並且更正w-2 form 的內容,這樣或許是最好的方式,(((((((當然也可以考慮報稅時哂?夫妻聯合申報",那麼將這項收入列入"extra family income"就不會那麼突顯這項收入的時間及來源,)))))))不過老實講將錢退回可能是最佳的處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