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全在左栏里,老美的车已到了更左边的换向栏里。所以他的车的右边车头撞了我的左后边尾部。老美穿着蓝色的好像是护士的制服。
当时的限速是25。因右边有很多车,所以我的车速应在20 到25 之间。
警车很快就到了。有一个证人告诉警察是老美车速太快,注意力不集中,在撞上我的车时连车都没刹。
老美得了一张没有控制好车速,导致车祸的罚单。
但老美告诉他的保险公司警察不在现场,也没有证人。(他撒慌)。所以他的保险公司马上写信给我拒绝赔钱。
我然后和他的保险公司谈的时候,对方很惊讶地说:“他说没有证人。”但还是不给赔。
我是liability insurance.所以我公司的律师(算是帮忙)叫我去小额法庭告老美。
我去法庭要求一千两百元的修车费和两百元的租车费。
老美不签邮件。所以我又要求警方送法庭文件。
这样就拖到了现在。老美反告我撞他。他找了个律师,给法庭去信,也发给了我一封。要求调察我是否合法居留。( 我刚刚成了公民。)还有我是否有能力起诉。(ability to sue or sued)。还有我车子的ownership.
我的保险公司告诉我老美找他们要过钱,因他是liability insurance。我的保险公司正在寄给我三个证明他是过错方的文件。
我找律师的话,要花比一千两百多的钱。这钱还不能向对方要。
如果我不找律师,那么是不是很不利?
最近发现,老美的罚单在八月份dismiss 掉了。法庭说可能是警察未出庭, 警察也没有向我发去作证的信。
希望大家出个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