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在加州,随着Highway Design Standard的一步步落实实施,原先的路边障碍物将会逐一清除,比如edge of traveled way的30英尺之内不能有树木等等,称为clear recovery zone。再加上很多混凝土的barrier或是铁瓦的护栏(metal beam guard rail)都在逐步被能够缓冲动能的cable rail所取代(15号公路Temecula以南已经有不少安装),可以想象,不久的将来,道路上面行驶的车辆,车-车相撞将会是交通事故的主要case,而车-固定物相撞的情况则会越来越少。
在这种大趋势之下,IIHS还一意孤行,只着重搞车撞墙试验,目的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