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五章16节:「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以弗所書 6:2 - 3)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歌羅西書 3:20)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或作:指教); 因為這要作你頭上的華冠,你項上的金鍊。(箴言 1:8 - 9)
「『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命記 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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