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律(EC48200)规定,6至18岁必须全职入学。根据EC48260,不上学的孩子家长/监护人将被起诉。
有的城市还立法,在上课期间(School Hours)在公众场合出现的无家长陪伴的学龄人员,警察将遣送其至学校,并且罚款。比如2006年通过的Fremont的Daytime Youth Protection Ordinance。
有的城市还立法,在上课期间(School Hours)在公众场合出现的无家长陪伴的学龄人员,警察将遣送其至学校,并且罚款。比如2006年通过的Fremont的Daytime Youth Protection Ord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