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
“不是不能归罪(父母)。而是弗氏提出个理论没有治疗方案,所以被现代心理学界摈弃。”
这中间有些GAPs,也许你可以解释清楚。
第一: 你说"不是不能归罪"--即可以把原因追述到父母--这与弗氏理论有什么不同吗?; 只是治疗方案不同。 那请问你一开始介入的初衷是什么; 有谁说的话不符合现代心理学吗? 还是你想说: 你可以归罪,可以找原因,可以发帖,但是需要辅助其他的措施来治疗?
第二: 提出一个“有用,有依据”的理论,不一定马上能有治疗方案; 没有治疗方案不代表理论没有用;
第三: “被现代心理学界摈弃”似乎。。。 据我在网上乱搜所知,虽然现代心理学已经“超越”弗氏理论, 但很多概念与基础仍来自弗氏。
第四: 弗氏理论的确是用于临床, 不能说没有治疗方案。
第五: 除了弗氏学派,现代心理学还有几个学派? 各站比例多少。 有多少是从弗氏学派发展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