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忘了这条安全守则,在老师眼瞅不见的时候把手放门框上了,夹了,很难说是谁的责任。门关上的一刻即使老师看见了,也未必能飞身阻挡得住呀。更何况一个老师要教很多学生,怎么可能秒秒钟盯住每一个孩子呢。
放开用手扶门一方的过失不谈,关门本身,也很难说是谁的错,有时是风吹的,有时是人路过不小心碰的。。。即使是其他孩子关门,也未必是成心要夹谁的手。说关门的孩子是slam在这里是无意义的。除非那关门的孩子是恶意强制性地把别人手按在门框上去夹,才能要求他父母赔偿吧。
我就见过一个小姑娘,进厕所的时候扶了门框一下,其实是很普通的动作,但正好另一个小姑娘路过把门碰了一下,正好夹到第一个孩子的手,也是指甲都掉了!心痛得我呀!恨不得替那孩子哭!但是这也怪不得那碰门的孩子呀,甚至我觉得也怪不着老师,总不可能进厕所还要求老师把着门吧?
我不是不同情被夹手的孩子。而是觉得,出了这种意外,第一应该是教育自己的孩子将来如何避免类似的意外。
校方的报告,除非家长是要去打官司,否则要了来有什么用呢?换了我,我是不会去计较报告的--- 除非我要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