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但不能接受同性家庭领养儿童 (ZT)

来源: N. 2008-10-13 19:56:28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63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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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性取向(sexual orientation)完全是他/她个人的问题,我不反对二个同性结为连理,且乐观其成.

但同性家庭领养儿童,我不能接受.原因是一个人的产生本来是二个异性结合的结果,即一个卵子和一个精子相遇授精而成,这是自然的结果.
既然二个同性选择结合就应该接受不能生育的事实.这与一对夫妇因身体原因不能生育在本质上完全不同.
鉴于同性家庭可以领养儿童,我反对同性婚姻,除非将同性婚姻与领养儿童分开.

我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是立二条法:同意同性婚姻,禁止同性家庭领养儿童.目前无此立法,本人只有笼统反对了.

所有跟帖: 

有一定道理。从孩子的角度考虑。 -春江水- 给 春江水 发送悄悄话 春江水 的博客首页 (48 bytes) () 10/13/2008 postreply 20:03:17

完全同意。 -抱米花- 给 抱米花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13/2008 postreply 20:29:26

领养的都是需要家的孩子,当你不能为这些孩子提供一个家 -britannica- 给 britannica 发送悄悄话 britannica 的博客首页 (34 bytes) () 10/13/2008 postreply 22:03:26

问题是“别人”提供的也不是一个完整意义的家啊。 -同心烛- 给 同心烛 发送悄悄话 同心烛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13/2008 postreply 23:19:03

世上不完整的家庭多了,像单亲。有个家比没有家好。 -britannica- 给 britannica 发送悄悄话 britannic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13/2008 postreply 23:44:01

Depends -- "有个家比没有家好。 " -N.- 给 N. 发送悄悄话 N. 的博客首页 (291 bytes) () 10/14/2008 postreply 0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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