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有钱好欺负,有点儿像系统性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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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三条:
1)utility:
但租约上写明租客付utility。但是无理法官说,那个账单1万多美元,是以前人(其实就是他们家,父母是原来owner,三个儿子签的lease)的账单,所以,现在的房客不应该付,因为现在的房客不应该付,所以就由房东付。什么歪理啊。
2.mold and excessive water damage。
==〉他们在庭上竟然出示手机(不准带手机的,他们竟带入)上照片,说有mold,我查房的时候根本没有。被他们陷害。
3.broken windows。safety issue。
==〉他们在庭上竟然出示手机(不准带手机的,他们竟带入)上照片,说有broken windows,我查房的时候根本没有。被他们陷害。
我强调的
1) 我做inspection的时候,都是好的,即使坏了,也是他们破坏的。
2) 是我几次派人去修理,都没法进入房子,因为没有key.
法官不听我的,还不让我说话。
这个法官恨我,以前一次也是她,判我输。而且以前那次,她一进屋的时候,没人起立,她大发雷霆,冲我发火,说,别人不知道规矩,我这个常来的,竟然是残废不能站起来吗?
今天,她今天一进来,我立马笔直站起致敬,其他人没动静,她全当没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