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ED通知,娃会去的(不存在我们违约的可能)。
手里还有一个其他大学的Offer,要求2026年5月1日之前决定就行。
真的需要:
- A: 立刻撤销已经提交的申请?
- B: 立刻拒绝已经收到的另外一个Offer?
但是,就是怕万一最后的学期出幺蛾子,比如成绩不够好,ED的Offer被撤回。
在考虑要不要只做A,等明年春天再做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