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上的“关系”其实有两种。一种是譬如重要客户的子女。另一种是过去的教授老板同事或下属。
第一种是我们学经济的人所称的“寻租”,是违背市场机制的。第二种是人家对你的能力and/or为人处事有一定的了解,是帮助市场机制的。
大致说来,美国和西欧相对来说对比世界其他地方“寻租”现象在商场和职场比较少,但不是没有。许多年前我听到的是,在纽约和伦敦的金融界前台,所谓的“relationship hires”大概是10-20%,这比世界其他地方要低很多。
第一种的“关系”只有少数人拥有,但第二种“关系”则是每个人都可以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