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城市是加拿大二线城市(工资低),女儿去了一线城市上大学,大学毕业后,刚刚拿到一个美国大公司的offer,准备在家办公,收入是我所在城市毕业生的大概两倍。请教大神们,我应不应该收她的生活费,想收,怕她不高兴跑了,去别的城市租房子住。不收吧,怕她大手大脚,不懂得攒钱或珍惜。
而且如果收,应该收多少为宜?
谢谢各位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