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梳理一下富妈贴的文章里哈佛的逻辑,我觉得一点没错。尽管我也觉得亚裔委屈

来源: 2018-10-24 21:11:33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哈佛的宗旨是招各个行业未来的领导。有专业,性别,种族各种diversity的约束条件,学校要做的是在这种约束条件下招到AO眼里最优秀的一群学生。racial diversity是其中一大考量,学业成绩是另外一大考量。

不少坛友认为 racial diversity = racial quota。从最后的结果看两者是类似,但法律和social norm层面前者正确,后者不正确。哈佛有权利合法地使用自己的招生标准。

我理解的今天文章里辩论的角度之一是哈佛有义务向法庭说明为什么采用了race conscious的方式,里面的具体法则我不懂,好像是如果哈佛尽了最大努力做了race neutral的录取方案,但结果不好,他们只能采用race conscious的办法,那么法律上对哈佛的种族歧视的指责就不成立。

然后哈佛就列了数据,指出他们有专门的Smith project尝试用race neutral的办法来达到diversity,但结果就是招的学生学业水平会下降。文章里没有提用了什么样的race neutral的办法,有一个评论给了一个可行办法,就是扩大对少数民族聚集的学校的招生量,以达到racial diversity的目的。那些学校的好学生的绝对学业水平比不上传统好学区的好学生的绝对水平。所以结果是哈佛的学业水平受损害,不得已,他们用了racial conscious的办法。读下来感觉他们这样做了,racial conscious 的政策应该就是合法的。整个论述是有自己的条理的。当然他们的陈述是不是都合法得由法庭判,但不能说哈佛没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