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的大公司,小中和小留在申请工作时,法律上不能区别对待

来源: 2018-07-11 16:20:0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在美国的大公司,HR查验过雇佣资格后,面试和选拔过程中,申请者的国籍、绿卡、OPT、H1B等身份,在法律上是不能影响是否雇佣的决定。一般情况下,面试和选拔过程中,申请者的身份是保密的。很多大公司,采用电子形式的resume,只有HR可以看到申请者的国籍、绿卡等身份。

HR说漏嘴的时候,也会发生。但HR不会写在纸上,或email里,否则那就是违法了。

如果申请者,在resume上标明公民或绿卡身份,或面试时主动告诉面试官,公司没有责任。

如果一个职位要求security clearance,HR就会过滤掉非公民;只有公民才可以有资格。一般情况下,直系亲属全是美国公民的申请者,公司才会sponsor security clearance的申请。当然,已有security clearance的自然优先。

 

好像50人以下的小公司,不受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