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别扑灭这希望的烛光

来源: 2015-01-23 15:01:32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有两个儿子,大的不是亲生的,还有三个月的身孕,因为家里公司及财务的牵扯,先生银行贷款了一部分,先生家里也资助了一部分;可因当年公司股东有自己名字,债务可能就要分担。如果真有那一天,我不想做不诚信的人,愿意接受处罚和经济债务。毕竟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可先生刚刚说,如果再有任何公司事务或经济因素牵扯到他未来事业的发展,只有离婚。说离婚后也会帮。只要不影响他发展。我很感激先生,毕竟出事后先生做了很多,如果再有经济方面问题,他收入来讲确实没法承担。可我个人认为,无论怎样,都应该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不能因为一时的困难就放弃希望。要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孩子是我唯一不放弃和活下去的希望啊!
        其实我也不想影响他的发展,也不是不同意离婚,可孩子是我自己带大的,没有人帮过我。我只是希望能给我活着的希望,再苦再难我也不想失去孩子。
        从两年前我家出事,我就感觉到先生的冷淡,如果离婚真的希望他能将孩子给我,我也许没有那么多钱,可我也不会饿着孩子,冻着孩子,因为我是妈妈,我有爱!
         作为大学教授,他有好的前景,三十多岁还有好的发展,我不想因我的或家里的事情牵扯他。他还可以再婚还可以有自己的孩子,可我不行。
        我学历不高,一直接受家里的资助,自己出国后也是做些小生意。也许未来没有先生发展的好。
        我也承认先生家和先生有实力给孩子好的未来。也不是不为孩子未来着想。可我是妈妈,我真的舍不得我的孩子,我宁愿带孩子回国多做几份工,也不愿意失去孩子和希望。
        今天先生说自己要在上海开公司了,我只是问了一句你自己开妈? 是想提醒他做公司不易,三思而行,没有任何其它意思。可他说你别管,没你事。非常厌恶我,觉得我家公司赔了,不要多问他任何的事。可他是否想过,正因为赔了才有善意的提醒呢? 
         钱确实重要,可担当和希望更重要。我不怕债务,不怕苦难。因为我从农村出来,六岁帮家里养鸡养猪干农活,后来从家里的摆摊赶集到店面公司,我都经历过。银行债主或陌生人都给自己生的希望,为什么偏偏是最在乎和亲近的人要将那黑夜里一点点的烛光扑灭呢?我也知道活着就是希望,也知道死了对不起很多的人,尤其是那些债主们。我只是难过,难道就因为我需要承担的责任或债务,而必须舍弃我的孩子吗? 那样我就真的没有一点希望了。就是再无情的债主,都不会让一个妈妈丢下孩子,更何况还没有坏到那种程度呢? 如果只是怕我的破产影响到他的声誉和发展而提出离婚,我多希望认识的人能帮我说句话,我会以法律文件写明他和他家的资助是借款,今天还不了明天还不了,一辈子几十年,难道我就还不了吗?我也不要赡养费也不想打官司,找个律师直接协议离婚,孩子给我,我就答应一切条件,带孩子回国。我的家人也好债主也好,大多在国内,他们到现在都没逼过我,我相信日后也不会。请不要扑灭这点烛光,给我点希望吧!希望这个世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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