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ID偶灯斯陋对你的留言,我的想法和他的意见是一致的。你应该道歉并在文中署名原作者。

来源: 2014-01-25 07:09:4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支持夏令营网友(summercamp)所作的声明。

在美国教育界,培养学生的原创性是一个重要目标。美国是个崇尚个人主义的社会,强调个人对自己的思想文字(intellectual property)的责任感和拥有权。抄袭他人文字或者有意无意地不指出所引用文字的出处,不列出原创作者的名字的做法,在大学课堂上一旦发现是会受到制 裁的,轻的那篇文章不及格,重的那门课程不及格。

最初可以以不知原作者是谁为理由而不予表明,但是当原作者出现,至少应该向她就未事先征得同意就贸然引用到自己的文章里而表示歉意,希望得到对方谅解。

博主的文章看来写得挺认真的,那么,给引文的原作者注明名字,才是应该作的,才是负责任的做法,比如象附有参考资料(references) 的任何书籍都是作者文责自负的表现--将写作中引用他人的参考文献一一注明出处,否则确实是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