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没有为女性订立任何带薪产假的法律,倒只有无薪的,还看人数,不到50个员工的不必遵守。
“如果我是雇主,我会避免雇用育龄妇女,”-- 这个可以解释女性在就业方面为什么遭受性别歧视,这在美国是个现实情况。以前的中国没有这个情况,现在,很不幸,也是社会现实(女大学生就业比男生更为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