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给大女儿找伴的理由, 不应该领养, 应该自己再生一个.

来源: 2011-06-06 16:57:4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如果出于喜欢孩子,同情孤儿,就可以领养.

我的看法是,一个孩子的角色,远不是另一个孩子的陪伴那么简单.你会发现,她/他有独立的人格,兴趣爱好可能和姐姐完全不同,也许有什么问题,有什么缺点,让你们烦恼,让你们损失金钱和精力.

只是出于给姐姐找伴的目的,如果很不幸地FAIL了这个目的,或者你感觉得不偿失,对你对孩子都不好.对那个,被领养来给人做伴的孩子也不公平.

如果是出于喜欢孩子,同情孤儿,这样的问题就不会那么明显.因为你领养的目的就是让孩子成为她/他所能成为的最好的人,而不是另一个人的附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