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Zimmerman 车上有明显社区联防员的标记,或者他在第一时间向 Martin 声明自己住在该区,是联防员,也许可以避免惨祸的发生。
其实当他与911通话时, Martin 走近他的车前察看时,作为联防员,他就应该表明身份,表明无恶意,礼貌的问 Martin 是住在小区还是来看朋友。警察执法都要先喊一声某某PD。 Zimmerman 这样的民间志愿者更应该表明身份意图以避免误会。 否则 Martin 把他当成黑帮份子或变态,也情有可原。
其实我觉得,如果 Martin 当时合法持枪,在 Zimmerman 从车上追出来后,于暗处相遇时,在 Zimmerman 把手伸向腰间时(Z 说是取手机)把 Zimmerman 毙了,也很可能因 stand-your-ground 而无罪。
归根到底,Zimmerman 先入为主地认为 Martin 是罪犯, (Zimmerman: "These *****s they always get away." 911通话记录), 而且可能在近距离观察发现 Martin 是青少年 (Zimmerman: "late teens", "I don't know where this kid is." 911通话记录), 且无明显武器后,胆子也大了。
整个案子多少被媒体当成了一场“Reality Show", 双方律师都有点 got carried away。最终判决,很难说是客观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