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上还记得上海,一片红色时,没有什么政策,但半外国人华侨不下乡也不动员,随你,侨眷还是得去。
九大之后, 整体形势没有那么大好了,所以一切社会秩序慢慢有了路数,政策也规范起来了,父母有一人是外籍或曾经是外籍,可以不下乡,但不一定能分到全民单位,华侨也可以不下乡,侨眷和普通中国人民一样的待遇,看你家哥哥姐姐的“上工, 上农, 外工, 外农”,然后对号入座。
此刻, 大概也想起来还有日本遗孤的子女问题,很简单,比照“半个外国人”的处理。
剩下的一件事,是已经下了乡的咋办?
认识的人里有这号角色,已经在乡下呆了年把两年,马上在当地招工上了调,也就太太平平在外地当起工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