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年纲要的粮产目标的记忆,我刚上网查看了

来源: 2020-05-09 16:52:2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具体条款如下

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

(1960年4月10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二)大力提高粮食的产量和其他农作物的产量
        从1956年开始,在12年内,粮食每亩平均年产量,在黄河,秦岭、白龙江、黄河(青海境内)以北地区,由1955年的150多斤增加到400斤;黄河以南、淮河以北地区,由1955年的208斤增加到500斤;淮河、秦岭、白龙江以南地区,由1955年的400斤增加到800斤。其中的沙荒地区、土地瘠薄地区、常年旱涝地区、高寒山区、无霜期很短地区、地广人稀地区、大面积垦荒地区,可以按照情况,另外规定增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