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听到一个访谈节目,采访一个30年前的煤矿矿主。矿里出了事故,死了一个矿工。当时的赔偿金额是一人1万rmb。矿主觉得这个金额太低了,就自己把赔偿增加到了3万。很快他的矿里就又发生了事故,三个矿工遇难。事后发现这三位矿工是一起“约好”出事的。
生活可以残酷到什么程度呢?可以残酷到连生命都没有保留的价值真的是太无奈了。